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济南。学校隶属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教育厅双重领导和管理。学校拥有章丘、和平两个校区,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1385人,开办全日制高职专业42个。学校响应“网络强国”“制造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国家战略,聚焦山东“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需求,坚持IT办学定位,设置集成电路学院、大数据和AI学院等9个教学院部,开办全日制高职专业42个,其中信息技术类专业占80%;开办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点30个、高职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12个。建有全省“教育部ICT行业创新基地”,是全省“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综合实训基地”,全省首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4.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其中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5.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网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人员注册、登录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隐私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24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隐私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3)2024年毕业生尚且还没有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有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招聘岗位对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资格有要求的,提供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聘书);(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7)离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离职相关证明材料;(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供学习单位盖章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硕士毕业论文封面等);(9)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该工作经历所在单位盖章;(10)对党员(含预备党员)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政治面貌为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11)《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个人中心”“我的简历”“预览”中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应聘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处需手签姓名);(12)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按规定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上传;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供。
教师7、辅导员1和辅导员2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对拟进入笔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检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检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检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检查时间、地点和具体实际的要求将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核检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对上面讲述的情况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其他初级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检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检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检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检查时间、地点和具体实际的要求将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核检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上面讲述的情况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要求不同,考试的形式和内容不同。教师7、辅导员1和辅导员2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来进行;其他初级岗位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来进行。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法律法规,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来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身心素养和应急处理等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面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笔试共1科、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来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笔试共1科。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及时查询。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总分为100分,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身心素养和应急处理等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法律法规,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采取试讲方式来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相关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育学生的方式与技能等。专家现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相关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政审函调或现场考察的方式来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做,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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